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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事务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 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 记、披露及备案等日常工作。 第一条 为完善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加 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保证第一时间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信息,在其他 公共传播媒体披露的内幕信息不得先于证监会指定报纸或网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 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未经董事会批 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公司内幕信息。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与范围 第五条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