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600488) -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已经 2025 年 7 月 25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 则》)和《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