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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0028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ZD LeaderZD Leader(SZ:002896)2025-07-25 10:4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董事长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七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宁波中大 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可 以设副董事长。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