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力德(0028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