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00274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 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 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 1 页 共 6 页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