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