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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301041)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先丽女士、罗润华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管理 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方先丽女士、罗润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们作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