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6018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将该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 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适用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六条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红 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或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三) 向控股或参股企业追加投资; (四) 控股、参股、兼并、转让其他境内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