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6018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护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五)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其他证券及上市作出决议; (七) 对公司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