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3010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因公司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