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30104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 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确保公司重大生产 经营决策的正确、合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