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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30104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 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