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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30104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 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