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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30104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