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百泽(30104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 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经管理部门的领 导之下,或者与财经管理部门合署办公。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 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 审计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四) 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