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603693) - 江苏新能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根据 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一次修订,根据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江苏省新能源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三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