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603693) - 江苏新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省新能 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 以及正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公司内部报送、编制、审批期间的重大事项;尚 未公开是指尚未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媒体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正式公 开发布。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其他特殊原因,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 监管机构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