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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 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第四条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 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选举机构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