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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7月)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 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