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是公司与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事务。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 问询; (六)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