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3014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 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当董事会办公室需了 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