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盟固利(30148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离职管理,保障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天津国安盟 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 工代表董事。 第三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