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83949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解聘或改聘等情形)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提 升审计工作及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