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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 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 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上市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 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 情况。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 更,或者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相关变更 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无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 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