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RSITRSIT(SH:688215)2025-07-28 08:45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议事程序和决议 内容合法有效,能够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浙江 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的主要途径,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