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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RSITRSIT(SH:688215)2025-07-28 08:45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第三章 薪酬结构及发放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 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 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执行如下职能: (一)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