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利通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493 号 致: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在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 8 号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 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 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以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