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002810) -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 法律意见书 京齐济法意字[2025]第 30707 号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BEIJING QIZHI (JINAN) LAW FIRM 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 66 号银座晶都国际 1 号楼 3405 室 邮编:250011 电话:0531-66683939 传真:0531-66683939 致: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赫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15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