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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菱动力(30073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零二五年七月 | | | | 第一章 总 则 2 | | | --- | --- | |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 | | | 第三章 董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3 | | | 第四章 | 附 则 5 |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成 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独立董事或选举 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 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 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