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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优药业(00858)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EXTRAWELL PHAREXTRAWELL PHAR(HK:00858)2025-07-03 09:02

1.2 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董。 2. 秘書 2.1 委員會秘書由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或獲董事會任命之人士擔任。 2.2 委員會秘書須保存委員會通過的所有決議的完整記錄。 3. 會議次數及議事程序 – 1 – 3.1 委員會須每年召開最少一次會議,其他額外會議由委員會視乎工作需要或其認為適 當而召開。 3.2 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一名須為獨立非執董。 3.3 委員會主席應為會議主席,倘委員會主席缺席,則其餘出席會議之成員可選任其中 一位與會成員( 其為獨立非執董或董事會主席)為會議主席。 3.4 一項經委員會全體成員簽署的書面決議案,應視為猶如於委員會會議上通過的決議 具有等同的有效性及效力。 3.5 委員會會議及議事程序受本公司的公司細則相關條文( 經不時修訂)所規管。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858)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1. 成員 1.1 精 優 藥 業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董 事 會 」)設 立 的 提 名 委 員 會(「 委 員 會」)由 董 事 會 委 任 最 少 三 名 成 員 組 成 , 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