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船务(00560) - 须予披露交易 - 成立合营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560) 須予披露交易 成立合營公司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合營夥伴就 成立合營公司訂立合資協議。 根據合資協議的條款,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340,000,000 元。本公司將 出資人民幣 166,600,000 元,合營夥伴將出資剩餘人民幣 173,400,000 元,作為 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合營公司成立後,將由本公司及合營夥伴分別持有合營公 司 49%及 51%股權。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成立合 營公司 之適用最高 百分比 率(定義見 上市規 則)超 過 5%但 低於 25%。因此成立合營公司構成本公司一項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 章項下的通知及公告規定,但根據上市規則第 14 章獲豁免遵守刊發通函及獨立 股東批准之規定。 1 緒言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