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利投资(01145) - 完成主要交易 - 出售一间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 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URAG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勇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完成主要交易 出售一間公司之 全部已發行股本 茲提述(i)勇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之公佈; 及(i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之通函(「該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 )收購事項及出售事項。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採用之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 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佈,經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後,出售事項按照出售協議之條款及條 件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完成。 出售完成後,出售目標不再為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因此本集團亦不再持有出售船舶(一 艘名為「Zorina」之船舶)之任何權益。 承董事會命 勇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行政總裁 李春陽 香港,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香港股份代號: 1145) (新加坡股份代號: CIN) 於本公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