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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控股(00005) - 集团监察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4-12-08 23:36

滙豐控股有限公司 集團監察委員會 董事會已於 2024 年 12 月 5 日批准 職權範圍 1. 宗旨 滙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授權集團監察委員會(「本委員會」)負責 監督有關財務報告及內部監控的事宜,特別是檢討: 2. 成員 本委員會(包括主席)須包括最少三位成員,全體成員均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本委 員會須包括最少一位集團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 本委員會最少一名成員須擁有最近及相關的財務經驗。本委員會整體須擁有足夠的金 融服務業知識。 本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任何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3. 出席會議 本委員會應在給予充分通知下,按其可能釐定的次數及時間召開會議。 會議法定人數為兩位成員,包括主席(或其來自成員的代表)。 本委員會秘書由集團人力資源及管治總監提名。 5. 主席的責任 主席必須: 僅成員有權出席本委員會會議。本委員會可邀請任何董事、行政人員、獨立核數師或 其他人士出席其可能不時認為適當的任何會議,以協助本委員會履行職責。 本委員會應在管理層避席下,每年與外聘核數師及集團審核部主管單獨會面至少兩次。 4. 會議及法定人數 第1頁,共7頁 1.1 財務報表、正式公布及有關財務表現的披露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