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011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董事會設立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委員會的提案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 委員會主要負責擬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對董事、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人 選 及 其 任 職 資 格 進 行 遴 選、審 核,並 就 相 關 事 項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建 議。 2. 成 員 委 員 會 由 三 至 五 名 董 事 組 成,其 中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應 當 在委員會成 員 中 過 半 數。委 員 會 設 主 席 一 名,由 董 事 長 擔 任。委 員 會 委 員 人 選 由 董 事 長 商 有 關 董 事 後 提 出,由 董 事 會 審 議 決 定。 董 事 會 提 名 委 員 會(「委 員 會」)的 職權範圍 – 1 – 1. 角 色 (1) 每 年 至 少 一 次 檢 討 董 事 會 的 架 構、人 數 及 組 成(包 括 專 業 能 力、 知 識 及 經 驗 方 面),並 就 任 何 為 配 合 公 司 策 略 而 擬 對 董 事 會 作 出 的 變 動 提 出 建 議; (2) 研 究 董 事、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選 擇 標 準 和 程 序,並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建 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