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科技(01666) - 补充公告续订持续性关连交易新商标许可协议
定價政策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根據新商標許可協議,許可費相等於本公司每年許可費基數之0.3%。 釐定年度上限的基準時,本公司已參考(其中包括)其他許可方對於類似字號和商標授 權交易收取的許可費。為確保新商標許可協議項下許可費屬公平合理且按一般商業條款 進行,本公司已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其他關連人士之間類似字號和商標授權交易 進行市場調查。根據所取得的近20份結果顯示,就類似交易支付予許可方的許可費介乎 0.12%至1.5%。經考慮市場調查及「同仁堂」品牌的市場價值和認可度的顯著增長,本公 司相信新商標許可協議項下的許可費符合當前市場慣例及標準。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666 ) 補充公告 續訂持續性關連交易 新商標許可協議 茲提述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 日之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續訂新商標許可協議項下擬進行之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