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科技(01666) - 建议委任新董事;发行股份之一般性授权;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 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及 隨附之代理人委任表格以及回條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或 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及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3頁至第7頁。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星期四)下午一時 三十分假座中國北京市豐台區南三環中路20號舉行股東週年大會,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8頁至 第12頁。 如 閣下擬委任代理人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務請儘快且無論如何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 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將隨附之代理人委任表格按照其印備之指示填妥,並送至(i)對於H股持 有人,本公司於香港之H股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