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能源(02688) -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8刊发的公告
2025-03-30 11:5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2688)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 3.8 刊發的公告 本公告由新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奧能源」)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收購守 則」)規則 3.8 而作出。 茲提述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新奧股份」)、新能(香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要約人」)與新奧能源於 2025 年 3 月 26 日刊發的聯合公告(「聯合公告」)、內容有 關(其中包括)要約人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2025 年修訂版)第 86 條通過計劃安排方式將 新奧能源私有化之附先決條件之建議(「建議」)以及新奧能源股份購股權要約。除另有界 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聯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新奧能源發行的有關證券數目之最新資料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新奧股份、新奧能源或要約人證券的邀請或要約,亦 非在任何司法管轄區構成對任何表決或批准的招攬。 本公告並非供在、向或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