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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钢集团(06676) - 企业管治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ZG GROUPZG GROUP(HK:06676)2025-03-07 14:29

(「本公司」) 企業管治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找鋼產業互聯集團(「本公司」)根據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於2023年7月14日通 過的一項決議案成立企業管治委員會(「委員會」)。下文所載為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職權範圍」)。職權範圍可供以英文及繁體中文版本閱覽。職權範圍的英文與繁 體中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1. 目的 1.1. 董事會致力制定及評估本公司企業管治常規,成立委員會旨在達致高標 準的企業管治及保障本公司全體股東利益,惟須符合任何適用法律、法 規及上市標準。 2. 組成 3. 會議 ZG Group 找鋼產業互聯集團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6. 權限 6.1. 委員會的權限及職責應包括(i)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附錄C1所載企業管 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相關守則條文及(ii)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第 8A.30條載列的職責及權限。 7. 職責及責任 1 (股份代號:6676) (權證代號:2572) 2.1. 委員會應全部由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該等獨立非執行董事須符合香港 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不時訂明 的獨立性規定。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