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程控股(00697) - 须予披露交易 - 成立合伙企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 內容而産生或因 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須予披露交易 成立合夥企業 於 2025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首景投資(作為有限合夥人)與中 國人壽、財信人壽(作為有限合夥人)和創弛企業管理(作為特殊有限合夥人),及本 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北京朗佳與國壽置業作為普通合夥人(同時擔任執行事務合 夥人(北京朗佳與國壽置業統稱「執行事務合夥人」,各自為「執行事務合夥人」)) 簽訂了合夥協議,以成立合夥企業。國壽資本自合夥企業成立之日起擔任管理人(「管 理人」)。 合夥企業的目的是通過投資行為或從事與投資相關的活動,實現合夥企業的資本增值, 為合夥人創造滿意的投資回報。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 14 章計算之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高於 5%,而全部適用百分 比率均低於 25%,成立合夥企業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 章項下的公告及申報之規定。 緒言 於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下各方簽署了合夥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