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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026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3-27 13:25

編號:公司-董-016-2025-V3 上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實施細則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董事"是指本公司的董事會全體董事,包括外部董 事和獨立董事。 -/0 1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不少於三(3)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 占半數以上。提名委員會應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1/2)以上獨立董事或者 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1/3)以上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上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聯交所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範運作》、 《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 會("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對公司董事 的人選、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