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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诚(02378) - 提名与管治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5-01-02 10:45

委員會由董事會成立,其宗旨為: 2. 成員 3. 秘書 公司秘書或其代名人應擔任委員會秘書,並將確保委員會及時收到資訊及文件,以 充分及適當考慮會議事務。 4. 會議 Prudential plc 職權範圍:提名與管治委員會 1. 組成及宗旨 Prudential plc 第 1 頁 ,共 7 頁 職權範圍 — 提名與管治委員會 經董事會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批准 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a. 協助董事會履行其職責,確保董事會具備適當均衡的技能,以配合本集團的戰 略目標,以及設有正式、嚴格及透明的董事委任方式及維持有效的繼任規劃框 架;及 b. 向董事會提供支援和建議,以確保本集團及其重要附屬公司設有適當的管治安 排,負責監督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a. 考慮到委員會成員的技能、經驗及知識組合,委員會成員須包括董事會主席、 高級獨立董事及至少一名額外非執行董事。 b. 委員會相關委任乃由董事會根據委員會的推薦意見作出。 c. 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最理想人選是董事會主席或(如存在利益衝突) 高級獨立董事或另一名非執行董事。 a. 委員會將根據需要召開額外會議,且每年召開至少三次會議。 b. 委員會會議應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