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诚(02378) - 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Prudential plc 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 1. 組成及宗旨 2. 成員 3. 秘書 4. 會議 Prudential plc 第 1 頁 ,共 7 頁 職權範圍 — 薪酬委員會 經董事會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批准 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a. 委員會由董事會成立,其宗旨為協助董事會履行釐定、執行及運作本集團整體 薪酬政策的職責,包括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的酬金,以及在其職權範圍內監 督其他員工的薪酬安排。 b. 委員會應在適當情況下諮詢董事會主席及執行總裁。 a. 委員會須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成員均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b. 委員會成員的委任乃由董事會根據提名與管治委員會的建議並在諮詢薪酬委員 會主席意見後作出。 c. 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人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已於薪酬委員會任 職至少十二個月。 d. 董事會主席不得兼任委員會主席。 公司秘書或其代名人應擔任委員會秘書,並將確保委員會及時收到資訊及文件, 以充分及適當考慮會議事務。 a. 委員會每年將召開至少三次會議,並根據需要召開額外會議。 b. 委員會會議應由委員會秘書應委員會主席或其任何成員的要求召開。委員會成 員可隨時另行召開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