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应控股(08525) - 联交所关於GEM上市规则第 17.26 条的决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Baiying Holdings Group Limited 承董事會命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8525) 聯交所關於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的決定 本公告乃百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 交 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10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 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內幕消息條文(定 義 見GEM上 市 規 則)作 出。 於2024年12月5日,本 公 司 接 獲 聯 交 所 的 函 件(「該函件」),通 知 本 公 司 其 決 定, 根 據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本 公 司 未 能 維 持 足 夠 的 業 務 運 作 並 且 擁 有 相 當 價 值 的 資 產 支 持 其 營 運,讓 股 份 得 以 繼 續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