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应控股(08525) - 要求覆核上市科之决定
上市科之決定 本公告由百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 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定 義 見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交所」) 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及GEM上市規則第17.10條 作 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12月6日有關(其 中 包 括)聯交所決定的兩份公告(「該 等公告」)。除 文 義 另 有 所 指 外,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 與 該 等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Baiying Holdings Group Limited 百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8525) 要求覆核 股 東 及 潛 在 投 資 者 於 買 賣 本 公 司 證 券 時 務 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