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新消费集团(08275) - 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準供股
CHINA NEW CONSCHINA NEW CONS(HK:08275)2024-10-23 22:04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供股章程的任何內容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 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名下所有中國新消費集團有限公司的股份,應立即將章程文件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 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供股章程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各章程文件(隨附本供股章程附錄三「14.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之文件」一段所述之文件),已依據香港法例第 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香港聯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任何章程文件之內容概不負責。 股份及未繳股款及繳足股款供股股份之買賣可透過由香港結算設立及營運的中央結算系統進行交收, 閣下應諮 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持牌證券交易商或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