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骏集团控股(08516) - 提名委员会 - 职权范围
本程序以英文編製,若中英文版出現任何差異或不一致,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GRAND TALENTS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廣駿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組織 1. 廣駿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議決於二 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成立提名委員會(「委員會」)。 成員 出席會議 4. 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或其代表或由主席委任的有關其他人士須為委員會秘 書(「秘書」)。 – 1 – 2. 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從本公司的董事中委任,且須由不少於三位成員 組成,而大部分的委員會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 本公司須委任至少一名異性董事加入委員會。負責人力資源職能的董事(「負 責董事」)須為委員會的當然委員。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須為兩名委員 會成員。如只有兩名成員出席會議,則該兩名成員均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如有超過兩名成員出席,則其大多數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會議上的決定 應以簡單多數表決。 3. 委員會主席(「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委員會主席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 立非執行董事。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516) 提名委員會 — 職權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