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023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制度 此制度經公司2025年7月18日第八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審議通過 | 第一章 總則 | | 1 | | --- | --- | --- | | 第二章 人員組成 | | 1 | | 第三章 職責權限 | | 1 | | 第四章 決策程序 | | 2 | | 第五章 議事規則 | | 3 | | 第六章 附則 | | 4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 章程」)、公司上市地證券監管機構及證券交易所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 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以下簡稱「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按照董事會決議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 負責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選擇並提出建議。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三名董事組成,獨立非執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