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
海外監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而刊發。 茲載列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 公司秘書 劉寧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