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而刊發。 茲載列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 公司秘書 劉寧 中國,珠海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 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僅供識別 1 / 2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以下简称"《企业管制守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 套指引的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丽珠医药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