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城发展控股(08268) - 有关出售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主要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 完 成 後,本 集 團 將 不 再 擁 有 目 標 公 司 任 何 股 份。因 此,目 標 公 司 的 財 務 業 績將不再併入本集團的財務報表。 SMART CIT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 智城發展控股有限公司 GEM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268) 由於有關買賣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之一個或多個相關適用百分比率超 過25%但低於75%,故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9章,買賣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 交 易 構 成 本 公 司 之 主 要 交 易,因 此 須 遵 守GEM上市規則第19章 所 載 的 申 報、 公告及股東批准規定。 有關出售目標公司 – 1 – 全部已發行股本之主要交易 就 董 事 經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 所 深 知、盡 悉 及 確 信,概 無 股 東 或 其 聯 繫 人 於 買 賣 協 議 及 ...